警情通報
近日遷安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稱網上出現陳某某被侮辱誹謗的謠言,要求調查處理。我局高度重視,迅速對此案展開偵查。 經查:遷安市劉某某將未經核實的信息在微信群發(fā)布,同群的遷安市張某某又根據此條信息編造了帶有誹謗性質的不實信息,并且將信息發(fā)至微信群,造成信息在網絡上迅速傳播被大量轉發(fā),對當事人名譽造成惡劣影響。遷安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依法對張某某給予行政拘留6日,劉某某罰款300元的處罰。另外還有其它涉嫌誹謗當事人的案件正在偵辦中。 警方提示廣大網民: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要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文明上網,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對侮辱誹謗他人,構成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打擊處理。
遷安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