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10 15:52 閱讀4242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被處罰人可以到我支隊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即視為送達。被處罰人不服處罰決定的,可在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或公告期滿后六十日內(nèi)依法向唐山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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